我是個傳教的人嗎?最近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。
什麼樣的人是傳教的人?早期外國來的宣教士嗎?
還是我們常看到,兩個人一組騎著腳踏車,在大街小巷找人講話的外國青年嗎?

教會的牧師嗎?天主教的神父修女嗎?尼姑和尚算不算?廟裡的住持呢?
我倒是希望自己是個傳講基督教信仰的人。

我真的很願意告訴親朋好友、鄰居,甚至路上偶然遇到不相識的人,有關「耶穌基督拯救世人的福音」。
記得大二那年,受同學之邀,參加基督教大專團契的聚會,因而得著這寶貴基督信仰,
也因此改變了我的一生,讓我走上蒙上帝喜悅的道路,就是「一生跟隨主耶穌」。

如羅馬書第一章16~17節,
「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是上帝的大能,要拯救一切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,而後外邦人。
因為這福音啟示上帝怎樣使人跟他有合宜的關係:是起於信,止於信。」

正如聖經所說的:「因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將得生命。」
歡迎一起來信耶穌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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