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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約翰壹書第四章1821節,有了愛就沒有恐懼;完全的愛驅除一切的恐懼。所以,那有恐懼的就沒有完全的愛,因為恐懼和懲罰是相關連的。我們愛,因為上帝先愛了我們。若有人說「我愛上帝」,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,他就是撒謊的;他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,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?所以,基督這樣命令我們:那愛上帝的,也必須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。

 

在教會高舉的是十字架,另外一個讓我們高喊的就是愛心,因為神是愛。神無條件的愛我們,當我們還在罪中,祂已經先愛我們了,而且是主動的愛我們,願意跟我們一樣,不但經歷人生的種種遭遇,生、受苦、死,而且還死在罪殘酷的十字架上,如何來形容這種愛呢?但是世上的人大部分不了解,是什麼阻擋世人來了解這份最偉大的愛呢?是因為害怕嗎?還是因為驕傲嗎?我在網路看到這個故事,跟我們探討的話題有關。

 

一個美國青年大衛的故事,大衛高中畢業的時候,他不想隨即去念大學,他想先環遊世界之後再說。他爸爸是個醫生,照理說,有錢讓他這麼做,但是他爸爸沒有給他錢,他也不想向父親要錢。他跑到阿拉斯加去做伐木工,那裡的工資很高,他工作一季可以讓他環遊世界三季,他環遊世界兩年後回到學校唸書,大學四年他用三年就念完了。出來工作非常順利步步高升,為什麼呢?是因為他在阿拉斯加伐木所經歷的故事,讓他一生受用不盡。

 

有一天,他和朋友在森林裡聽到狼哀嚎的聲音,他和朋友循著聲音找到了一隻狼,被捕獸器夾住,很明顯的是獵人設下的陷阱,然而他們知道此人因為心臟出問題,被送往醫院途中。它們想放開狼受夾住的腳,因為狼很凶猛,它們無法靠近。然而,他們若沒有想辦法,這隻受傷中的狼必定會餓死,這時他們看到狼在滴奶,可見它是隻母狼,所以他們去尋找狼穴,發現有好幾隻小狼,他們抱它們來母狼處餵奶,又把自己的食物分給母狼,且紮營在附近觀察保護,因為母狼已經沒有自衛的力量。這樣持續到第五天,狼向他們搖尾巴,再過了三天,他們靠近狼的時候,發現它已經變得溫順,所以他們為它打開捕獸器夾子,為它的傷口上藥,然後看著母狼和小狼離開,它們還頻頻回頭看他們。

 

大衛得此經驗,他想凶猛的野獸都會感受到愛與關照,何況對人呢!所以,他知道用什麼樣的態度去對待別人,就是真誠去對待每一個人,善意去款待每一個人,相信會得到一樣的回報。這個信念讓他做事做人無往不利,所以大學畢業後出去工作,他受此經驗之賜,做事做人都能平步青雲,而且在助人中享受無比的快樂。確實如經上所言,施比受更為有福。

 

這就是愛裡沒有懼怕最好的例子,沒有接受訓練的野獸都感受得到愛,何況同是上帝所造的人類呢?我們常常看到寵物的主人,如何愛惜他的寵物,抱它在懷裡,為它洗澡,帶它出門溜達,有病花錢看獸醫,最近一位朋友花了兩萬多,為了狗狗腎結石開刀。這些寵物也真的回報了主人,它們讓愛它的主人快樂,溫暖主人的心。愛之所以能讓人與人之間,或人與動物之間沒有距離,因為存在其中的懼怕已經被愛取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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