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第32篇 第一節,罪惡蒙赦免、過犯被寬恕的人,他是多麼有福啊!接著第二節說,心裏沒有詭詐、不被上主定罪的人,他是多麼有福啊!俗語說,無債一身輕,相同的沒有罪過的人,身心靈都輕省。相反的第三節說,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終日哭泣,身心疲乏。這是多麼大的對比啊!
羅馬書第一章說到,人的不虔不義蒙蔽了真理,上帝就從天上啟示他的義憤。上帝懲罰他們;因為關於祂的事,人可以知道的,已經清清楚楚地擺在他們眼前,是上帝親自向他們顯明的。上帝那看不見的特性,就是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,其實從創世以來都看得見,是由他所造的萬物來辨認出來的。所以人沒有甚麼藉口。他們雖然知道上帝,卻不把榮耀歸給他,也不感謝他;他們的思想荒唐,心智暗昧。他們自以為聰明,其實是愚蠢。
從這段經文,我們看到世人都犯了罪虧缺神的榮耀,沒有人可以說,我沒有任何過犯。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罪,便是欺騙自己,真理就跟我們無關了。但是,如果我們向上帝認罪,他是信實公義的,他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所犯的各種過錯。這樣我們就能坦然無懼的來到上帝面前。
耶穌在教導門徒如何禱告的主禱文之後,加了這麼一段話,「你們若饒恕別人的過錯,你們的天父也會饒恕你們;你們若不饒恕別人的過錯,你們的天父也不會饒恕你們的過錯。」這是命令句,非做不可,表示饒恕的重要。彼得問耶穌,「主啊!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?到七次可以嗎?」耶穌回說,「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」我們很清楚可以明白耶穌的意思,天父都無條件饒恕我們了,我們怎能不饒恕別人呢?
所以,我們在祭壇前要獻供物給上帝的時候,要是想起有弟兄對你不滿,我們就該把供物留在祭壇前,立刻去跟他和解,然後再回來把供物獻給上帝。因為凡恨自己弟兄或姊妹的,就是殺人的;我們知道,凡殺人的,就沒有永恆的生命。所以我們若在此光景中,即使獻供物於祭壇上給上帝,這對我們有什麼意義呢?
誰能看見自己的過錯呢?求你寬恕我無意的過失。這是大衛的禱告。我們也需要常常這樣禱告:上帝啊,求你察驗我,知道我的意念;求你考驗我,洞悉我的心思。求你看看我有沒有狂妄的思想;求你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。
上帝這麼愛我們,甚至將祂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,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致滅忙,反得永生。耶穌在十字架上說,父親哪,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不曉得自己在做甚麼。可見上主的愛有多大,赦免就有多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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