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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出埃及記中記載的十誡,它的第二誡是「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,不可濫用我的名。」聖經創世紀,一開始就說,起初上帝創造天地,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。

古今中外歷代賢達偉人,以及我們的祖先,都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象所造的。還有高山、大海、巨木和奇石也都是上帝的傑作,所以請不要把它們當作神來拜。

上帝絕對不是人類的創造物,所以上帝禁止以色列人為自己雕刻神像,上帝是超乎人想像之外,並不可能為人所支配,所以被造的人絕對無法用受限的頭腦理解,並描繪自己的上帝。

因此請不要幫上帝造一個我們以為合理的形像,就讓「上帝就是上帝」吧!

對自己也是一樣,不要任意固定自己的形像。例如:「我很笨,我不如人,我就是這個樣子。」或「我很了不起,我比任何人都強,我真是無敵。」請不要為自己塑造成某種形像。

沒錯,我們是上帝所造的,獨一無二,只要我們願意與上帝同行,我們必會發現,人生是一場冒險的旅程,生命充滿各種機遇,在生命結束之前,人都有改變的可能,也可從中發現日日更新的自己。

對別人更不應該給人貼標籤,把人固定成某種形像,也就是說,我們不應該貶低別人,或把人神化成為偶像來崇拜。

現代人喜歡造神,如電影界、各類球賽、政治圈、電視節目等,都在不斷的塑造明星偶像,使人去崇拜、並追隨模仿,這是多麼讓人憂心的事呀!

有關人類的複製,若依照基因來造人類,基本上已經放棄了人類的尊嚴,因為有如把人當作物品重複製造。其實一人一命,人們需要的是愛與安全感、肯定與支持,才能在和人,跟和上帝的關係中,一天比一天的成長,直到長大成熟,成為上帝所喜悅的樣式。

不可為達到某種目的〈如教育小孩、在政治上、在個人利益上、為謾罵別人等〉而濫用上帝的名,也就是假借上帝之名,而行達到自我慾望之實。我們若尊敬上帝,也應讓自己有尊嚴,更應尊重別人,不是嗎?

以上分享閱讀「活出十誡的真自由」一書的心得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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