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謝上帝,每次回去內湖教會禮拜,我都深深感受到上帝愛這個教會,他愛每一個人,他賜給我們一位好牧者,不斷的以上主的話語餵養每一個來到上主面前的人。

 

今天早上牧師講道的信息為「十誡」,他以申命記第五章122節為聖經根據。說明了上帝對於他所愛的人,定下愛的約定,希望我們信奉的人能遵守。牧師用三點提醒,也是說明上帝立下十誡的最大用心。第一,誡命來自上帝的關懷,第二,愛是所有誡命的總結,第三,遵守誡命要以行動回應。

 

今天的信息使我想到以前看過相關的兩本書,第一本是天下文化出版的「十誡」,它的作者有兩位,一是羅拉‧史萊辛爾,另一是史都華‧佛吉爾。作者希望對上帝話語作合乎現代的解釋,使其更通俗,更切合當今生活。能幫助讀者如何經由遵行這些誡命,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為滿足,更有意義,更有方向,更為合乎道德,以致臻於聖潔。

 

第二本是南與北文化出版的「活出十誡真自由」,它是德國古倫神父的著作。記得在2008/3/15我的部落格裡,分享過這本書,這本書強調十誡給予我們動力去開拓人生,活出自由的美好。當我們遵守誡命而活,我們將會在生活中擁有更多的力量和動機。

 

美好的人生從認識上主開始,美好的生活從閱讀上主的話語為根據,因為它是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,指引我們通往幸福的人生,而活出真自由的關鍵,在於我們要遵守誡命,並以行動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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