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徐春芳紀念教會禮拜,講道者葉秀敏長老引用的聖經節,是羅馬書第十二章1~2節。保羅說;「弟兄姊妹們,既然上帝這樣憐恤我們,我勸你們把自己當作活活的祭物獻給上帝,專心事奉他,蒙祂喜悅。這就是你們應該獻上的真實敬拜。」禮拜後走在回家路上,我不停的思考最後這句話,真實敬拜

 

我們知道,台灣民間信仰視所拜的鬼神跟我們人一樣,所以,拜拜用的祭物通常是蔬果或死了的動物,且是已亨煮完畢的雞鴨魚肉等食物。但是,保羅卻說:「把自己當作活活的祭物獻給上帝。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上帝要的是怎樣的祭物呢?

 

接著保羅又說:「不要被這世界同化,要讓上帝改造你們,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,好明察甚麼是祂的旨意,知道甚麼是良善、完全,可蒙悅納的。」所以,這就很清楚了,上帝要的不是這些人食用的物資,而是我們整個活生生的人。



也就是,憑著上帝給我們的恩惠,不要把自己看得過高,倒要謙恭自守,各人按照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信心來衡量自己,專心事奉他,行祂所喜悅的事。因此,當我們來到聖殿敬拜上帝之時,我們這個人就是祭物,而且是蒙祂喜悅的可人兒。祂喜歡這樣的人〈有祂的生命〉敬拜祂,勝於其他有形的物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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