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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我們教會掀起一股桌球熱,因為兩位弟兄的大力鼓吹,他們本身喜歡打乒乓球,
也希望大家一起來運動健身。兩張球桌〈如今已不符使用,在添購中。〉放置於地下室,
以前少有人喜歡呆在那裡,如今人聲鼎沸,廝殺聲此起彼落。
他們極力推動,已經產生效果,週間下班晚飯後陸續有人進場。無論很厲害的強棒或初學者都來加入,
年齡從國小到退休的長者都有,尤其在週末星期六或禮拜天的下午更是熱鬧。
這使我想起從前,學校老師的娛樂不外乎球類運動,有桌球、網球、籃球、壘球等,
最多人喜愛的莫過於桌球和網球。我也投入在其中,學校每年在校慶運動會時還會驗收成果,
舉辦校長盃教職員工球類比賽。
在1992年4月9日我得了槳,也是唯一的一次。後來因先生工作調到內湖教會牧會,住家離學校距離遠了些,
又比較忙碌,就這樣一放十幾年沒碰桌球了。如今再拿起球拍,打起球來整個精神得著振奮。
俗話說,「要活就要動」,確實沒錯。
新約聖經提摩太前書第7節後半段和第8節,「要為著敬虔的生活鍛鍊自己。身體的鍛鍊固然有些益處,
靈性的鍛鍊在各方面對你都有益處,因為後者帶來今生和來生的盼望。」
這段聖經有些人誤會了它的意思,使徒保羅只是用比較式來說明,
鍛鍊靈性敬虔和鍛鍊身體健康兩方面的輕重和先後次序,當然基督徒要把鍛鍊敬虔視為最重要的事。
但並不是說鍛鍊身體不好,沒有健康的身體,如何做上帝差遣的工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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